释义 |
遇到家庭暴力,可采取以下三种解决方法: 1、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他家人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相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2、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他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暴力的行为包括以下三种行为: 1、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等; 2、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言语,从而引起他人难受; 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