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按揭房产增值部分自然归入共同财产,直接分割。如果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还贷的个人财产,房产所有人应给共同还贷人经济补偿,增值部分归房产所有人所有,不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时,若按揭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直接分割;若按揭房屋为双方共同还贷的个人财产,则房屋所有人应向共同还贷人支付一定经济补偿,增值部分归房屋所有人所有,不可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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