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处理房屋,否则根据购买时间和出资情况确定所有权。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则不予分割。如果婚前个人财产出资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处理房屋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房屋的购买时间和资金出处等来确定所有权。如果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分割。如果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房屋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并有相应增值部分,则婚后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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