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是国企吗
释义
    有限合伙企业不属于国企,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合伙人数量、合伙人类型、企业名称、出资方式等。国有企业具有生产经营活动、多数人组成、法律确认权利义务等特征。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表现在营利目的不唯一、以国家为主要出资人、依据特别法等方面。
    法律分析
    一、有限合伙企业是国企吗
    有限合伙公司不属于国企。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则由有限合伙人以及普通合伙人所出资设立。由于有限合伙人只是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故国有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而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最重要是国有企业虽然是组织体,但它只有或主要由国家来承担出资人角色。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三、国有企业的特征
    (1)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它是由多数人组成的组织体;(3)依法设立,法律确认其一定权利义务。
    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如定义中所指出,它的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其全部资本或主要股份归国家所有。这同其他全部或主要由民间社会(组织与个人)投资的企业不同。
    我们说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除上述定义中所明白揭示的以外,其特殊性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虽然也有营利目的,但也有非营利性目的,或者说它不以营利为唯一目的。
    2、国有企业虽然是一个组织体,但它只有或主要为国家一个出资人。
    3、国有企业同所有其他企业一样都必须依法设立,但它们所依据和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国有企业依据和适用国家制定关于国有企业特别法,虽然它们也适用一般企业法的许多一般性规定。
    结语
    有限合伙企业不属于国企。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国有企业只能成为有限合伙人,而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合伙人数量、合伙人类型、企业名称、出资方式等。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其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其经营目的不仅仅是营利,而且有非营利性目的。国有企业在设立和适用法律上与其他企业有所不同,需要遵守国家制定的特别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二章 设立和登记 第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法向公司等企业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二章 设立和登记 第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充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6: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