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
释义 | 1、附属性:合同与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担保附属于合同。 2、选择性:我国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3、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 担保合同分为:债权担保、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公司法的性质是什么 公司法兼有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公司法兼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公司法兼有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公司法兼有国内法和涉外法的双重性质。 (一)公司法是私法; (二)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 (三)公司法是含有商事行为法的商事组织法。 [] 《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定金的性质是什么 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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