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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起诉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释义
    首先,起诉离婚时,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有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其次,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有孩子的还需要提供孩子的户口本、财产、债权债务情况等材料和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孩子抚养方面的证据、共同财产的证据等。
    一、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第二次起诉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首先,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即第二次起诉离婚和第一次起诉的手续其实是一样的,并没有特殊的要求。
    二、二婚夫妻怎么起诉离婚?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第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第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第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三、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需要当事人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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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4:4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