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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离婚的孩子属于母亲,母亲现在去世了,父亲现在再婚有了新孩子,孩子现在的监护权应该属于谁
释义
    父母离婚以后还是监护人。法律规定,孩子的监护权在孩子父母离婚后仍归父母双方所有,不因夫妻离婚的行为而有所改变。孩子的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离婚后,孩子由父亲抚养,现在父亲想问母亲监护权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还是归父母双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子女仍负有教育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按月支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想和父母商量一下,孩子的监护权属于女性,离婚后女性再婚,再婚后女性去世,现在孩子的监护权属于孩子的父亲
    父母离婚以后还是监护人。法律规定,孩子的监护权在孩子父母离婚后仍归父母双方所有,不因夫妻离婚的行为而有所改变。孩子的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全职母亲离婚,孩子27个月,监护权属于谁
    离婚后的监护权归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可以协商抚养事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可以征求其意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属于男人 我现在想回去
    一、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是否可以变更1、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可以变更。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因此,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可以变更。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办理离婚的具体程序与步骤是:1、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应当向提供双方户口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等;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我侄女四岁半就被母亲抛弃了,和别人一起离开了。现在孩子十六岁了,母亲想要监护权,接近孩子怎么办?
    子女监护权方面的纠纷解决方式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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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0: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