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商品房买卖中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2、商品房买卖事同示范文本;3、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4、进户通知单;5、商品房结算单;6、住宅使用说明书较验原件;7、工程质量保证书较验原件;等资料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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