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权和抵押权受偿顺序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质权和抵押权的受偿顺序是: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具体是:办理了登记的抵押权优先受偿,然后是质权,最后是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和质权实现的方式都是对抵押或者质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债权人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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