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 继承 房屋是否征收 契税 需要视 法定继承 和 遗嘱继承 两种情况分别予以确定。 法定继承人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的房产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房产需要征收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指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 土地使用权转让 ;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 房屋赠与 ;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 土地承包经营权 的转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