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抚养权父母是否有探视权? |
释义 |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仍然有权利与孩子保持亲子关系和探视权。父母关系的结束不会影响亲子关系和血缘关系。探视权受法律支持,双方可协商定期会面、联络和短期同居。 法律分析 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依然是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也依然对孩子有抚养权、探视权、也依然有着保护、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孩子和父母的关系不会随着父母婚姻结束而消失,依然有着亲子关系、血缘关系。探视权是法律支持的。在双方协商好的情况下也可定期与孩子会面,联络、短期同居等。 拓展延伸 探视权的法律规定及适用条件 探视权是指非抚养权父母在特定情况下被授予与子女会面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探视权的具体安排与适用条件可能因国家、地区和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来决定是否授予探视权:父母的关系、子女的利益、非抚养权父母的行为和能力等。在确定探视权的具体安排时,法院还会考虑探视的频率、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子女的福祉和安全。非抚养权父母通常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他们拥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最终,法院将根据法律和事实情况做出决定,以保护子女的最佳利益。 结语 父母婚姻结束并未使非抚养权父母失去与子女的亲子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探视权是法律所支持的权利。非抚养权父母可在特定条件下获得与子女会面的权利。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关系、子女利益、父母行为和能力等因素,制定具体的探视安排。这包括探视的频率、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子女的福祉和安全。非抚养权父母需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他们与子女会面的权利。最终,法院将根据法律和事实情况,保障子女的最佳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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