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的义务,或者在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上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该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强制执行抚养费 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决定离婚的话,是需要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的。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需要给付子女抚养费。如果不给付的,可以强制执行。所谓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那么,抚养费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呢?1、向做出生效判决或调解书的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2、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4、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5、建议法院依法处以司法罚款和拘留。6、要求法院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罪。 二、法院判给孩子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但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