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过户公证费 |
释义 | 【法律意见】1、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2、关于继承权公证费用:(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3、关于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各地规定均有不同。4、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1,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1)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2)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3)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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