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撞人会受到的处罚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 1、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是指犯罪人饮酒后,在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驾驶机动车。饮酒驾驶机的,驾驶证会被暂扣6个月,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酒后驾驶运营车的,驾驶证会被吊销,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另外,还会处以15日拘留和5000元罚款。 2、醉酒驾驶:醉酒即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 80mg100ml,此时驾驶机动车会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运营车的,吊销驾驶证后,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并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重新申领驾驶证后,不得再驾驶运营车。 (二)刑事处罚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根据上述规定,酒驾入刑标准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最高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综上,酒驾如果撞到人,就算是私了,在触及刑事责任的部分也无法私下解决,而赔偿这部分还有可能因为伤者或者伤者家属无依据的没有底线的索要导致无法解决,所以这事还是应该由公允的部门来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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