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制离婚条件:感情破裂、婚姻合法、一方主张离婚。夫妻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证据,经审理后,若感情确实破裂且无法调解,则法院将判决准予离婚。强制离婚的条件包括:双方感情破裂、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一方主张离婚等。一般而言,强制离婚指的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起诉状。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如果能够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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