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税务机关查验《发票领用簿》,核对纳税人缴销的发票种类、份数、联次是否齐全、完整,并作出如下处置: (一)纳税人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录入发票缴销信息,并对缴销的空白发票做剪角处置. (二)纳税人报送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三)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