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向律师提供案件相关的证据保全要求是非常必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利要求对自己或对其他人占有的、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进行保全。而律师会见期间,若能向律师提供相关的证据保全要求,不仅有利于案件的处理进展,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保全自己或者对方财产,以预防损害或者便于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可以代理当事人的民事、行政、经济、刑事和涉外案件。代理案件的期间,当事人有权向律师提供证据并请律师保守秘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八条:“证券交易参与者、证券服务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其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机构和人员,对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有证据的,应当予以保留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总之,当事人在律师会见期间,应当向律师提供相关证据并提出保全要求,以保证案件的切实处理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