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询问笔录可以委托他人吗 |
释义 | 进行询问笔录时,有关人员应当亲自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在收集、固定、保管证据时,应当进行询问、调查、取证等活动。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可以委托他人进行询问笔录。这时,委托人应当向被委托人提供书面授权书,明确授权范围、时限等内容。被委托人在进行询问笔录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原则上应当亲自进行询问笔录,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同意,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在此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询问笔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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