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四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假药犯罪的主旨是指出假药犯罪的客体是复杂的,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管理制度和人们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生产和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包括生产者和销售者;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是出于营利目的。 法律分析 一、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 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拓展延伸 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定罪要件及法律适用 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定罪要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团伙的存在,即由三人以上组成的犯罪集团;二是生产假药的行为,包括制造、加工、包装、贮存等活动;三是假药的实质,即以未经批准的药品或伪劣药品冒充合法药品进行销售;四是犯罪团伙的故意,即犯罪分子明知所生产的药品是假药,仍然以牟利为目的进行生产和销售。法律适用方面,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刑罚,根据犯罪的情节和后果,可以处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刑罚。同时,相关法律还规定了对团伙成员的追究责任和财产追缴等措施,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结语 团伙生产假药罪是一项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犯罪行为,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也侵犯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权利。该罪行的主体包括生产者和销售者,其行为违反了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和法规。犯罪主体往往出于营利目的,故意制造、加工、包装、贮存假药,并以未经批准的药品或伪劣药品冒充合法药品进行销售。我国刑法对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刑罚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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