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构成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客体则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禁止进出口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