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女方有外遇不需要返还彩礼,但在某些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包括未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以及彩礼给付导致生活困难。这些要求必须在离婚后提出。这些规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女方有外遇提出离婚,男方不能仅以此为由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一般来说,女方有外遇提出离婚时不需要归还彩礼,但在以下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支付的彩礼: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虽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予的彩礼导致给予方生活困难。 第二和第三种情况必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制定这些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在我国许多地方,彩礼问题仍然相当普遍。如果不对彩礼问题进行规定,可能会导致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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