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协议无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行政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及法律依据:1)协议当事人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民法典第146条);2)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民法典第153条);3)违背公序良俗的(民法典第153条);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法典第154条)。无效的或被撤销的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民法典第155条,第156条)。 法律分析 可以认定与行政机关签订的行政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协议的各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协议;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协议违背公序良俗的;或者协议是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等。行政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拓展延伸 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确定? 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来确定的。首先,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如是否具备合法的缔约主体、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其次,法律效力还受到行政协议是否具有明确的约束力,即是否具备强制执行的能力的影响。同时,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还可能受到司法解释和相关法院判例的影响。因此,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实践经验和司法解释,可以确定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具体行政协议类型而有所不同。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至第一百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可以认定与行政机关签订的行政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协议的各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协议;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协议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协议是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等。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还受到相关法律规定、实践经验和司法解释的影响。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具体行政协议类型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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