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定未上市股权转让为合法的股权交易行为的标准如下:1、标的企业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标的股权权属明确且为发起人既有股份而非新发股份;3、中介机构为依法设立的产权经纪公司;4、标的股权最终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所完成交易结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