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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债权有哪些基本特点
释义
    1、合同债权是请求权;
    2、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
    3、合同债权是相对权;
    4、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
    一、合同债权作为质押标的之一般条件有什么
    合同债权作为质押标的之一般条件有什么
    合同债权作为质押标一般有的条件:
    1.合同债权须合法有效;
    2.合同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
    3.可成为质押标的之合同债权应具有特定性;
    4.用于质押的合同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自愿放弃抗辩权。
    二、什么是合同债权的概念
    债权的概念是:基于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有效合同关系而存在。合同债权是相对权,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债权人对于给付标的物或者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并无支配力。更重要的是,合同债权不具有典型的社会公开性,其他人难以知悉。这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出体现。
    三、合同债权能否质押
    合同债权可以质押。合同债权质押一般是指,为担保某一债权,由债务人所享有的合同债权为标准,向债权人设立的质押。合同债权能否质押,要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2、合同债权必须具有转让性,如果不具有转让性的债权,是不能用于质押/3、可成为质押标准的合同债权,应具有特定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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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