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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肇庆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
释义
    

法律主观:
    


    土地出让金 收取标准: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二、发生转让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 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 土地使用权 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法律客观: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 土地使用权转让 、出租、 抵押 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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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2: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