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察院不批捕是否还会被公诉,视情况而定。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会批准逮捕。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会及时解除取保候审,不予批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