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明办理要多久 |
释义 | 居住证明一般立等可取,但是资料需要准备齐全;而居住证的办理期限则不同。 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 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一、天津办居住证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应当向受理单位或者通过网络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二步:受理单位收到申领居住证的材料后,应当对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及时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及时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全部材料。 第三步: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签发。受理单位应当于受理之日起5日内完成审核签发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局制证机构。市公安局制证机构应当自受理单位审核签发之日起10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发放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0日内发放。 二、办理居住证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要对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面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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