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买交强险的车可以上路吗? |
释义 | 交强险是我国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进行赔偿。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违反者将受到处罚。未投保交强险的后果是罚款两倍,机动车被拘留或正告,并要求投保。 法律分析 由于机动车强制险的“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一起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一方面,未投保机动车强制险的机动车不得上路;另一方面,具有经营机动车强制险资历的**公司不能回绝承保强制险事务,也不能随意免除强制险合同(投保人未实行如实告知职责的在外)。违背强制性规则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公司都将受到处分。 所以,未投强制险不能够上路,上路会受到处分。 未投车辆强制险有什么后果 所谓车辆强制险,是指由**公司对被稳妥机动车发作路途交通事故造本钱车人员、被稳妥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职责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职责稳妥。三个月内须投保,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法令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强制险。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职责稳妥的,稳妥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强制险。 假如不投保罚款两倍,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则投保机动车强制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拘留机动车,告诉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规则投保,处按照规则投保最低职责限额应缴纳的稳妥费的2倍罚款。上路途行进的机动车未放置稳妥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拘留机动车,告诉供给稳妥标志或许补办相应手续,能够处正告或许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结语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进行赔偿。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违反规定的车主将受到处罚。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三个月内投保交强险,否则将面临罚款和拘留的后果。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交强险标志也将受到处罚。投保交强险是保护自身和他人利益的法定责任,务必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五章 路政管理 第五十七条 除本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路政管理职责,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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