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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哪些情况下会酌定不起诉?
释义
    关于酌定不起诉的几种情形?的法律问题,
    一、酌定不起诉的几种情形?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在确认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时,还必须在其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动机和目的、手段、危害后果等情节以及一贯表现进行综合考虑,在确实认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更为有利时,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已经构成犯罪。
    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以下是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近些年来犯罪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重大犯罪上升尤为突出。我们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重大犯罪上,因此,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及时果断的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花大力气办好大案要案。
    相关内容:不起诉的种类和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不起诉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1)法定不起诉:
    A、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B、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C、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D、依照刑法规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已告诉又撤回告诉的;
    E、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F、其他法律,法令规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
    (2)酌定不起诉:
    A、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处罚情形;
    B、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C、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犯罪;
    D、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
    二、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
    (一)审阅案件材料,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
    (三)听取被害人意见,
    (四)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
    (五)补充侦查。
    提起公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按照普通程序向人法院提起公诉,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
    不起诉的种类和条件:法定不起诉:又称为绝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对于案件有一个法定不起诉还有酌定不起诉的内容,法定的不起诉涉及到多种情形,包括,实施的行为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行为的,或者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等情形,还有一个酌定为不起诉的情形,比如因为正当防卫等实施的行为的。
    帮信罪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几种
    关于帮信罪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几种的法律问题,
    一、帮信罪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几种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在确认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时,还必须在其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动机和目的、手段、危害后果等情节以及一贯表现进行综合考虑,在确实认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更为有利时,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已经构成犯罪。
    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以下是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近些年来犯罪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重大犯罪上升尤为突出。我们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重大犯罪上,因此,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及时果断的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花大力气办好大案要案。
    相关内容:对于帮信罪取保以后一般怎么判?
    一、 帮信罪取保以后一般怎么判?
    帮信罪取保后的判决,要根据是否存在违法事实而定,存在违法事实的,可以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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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对于犯罪分子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是需要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判决处理,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并不相同,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或者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上诉到上级法院来处理。
    哪些属于酌定不起诉的情形
    关于哪些属于酌定不起诉的情形的法律问题,
    一、哪些属于酌定不起诉的情形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在确认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时,还必须在其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动机和目的、手段、危害后果等情节以及一贯表现进行综合考虑,在确实认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更为有利时,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已经构成犯罪。
    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以下是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近些年来犯罪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重大犯罪上升尤为突出。我们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重大犯罪上,因此,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及时果断的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花大力气办好大案要案。
    相关内容:不起诉的种类和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不起诉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1)法定不起诉:
    A、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B、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C、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D、依照刑法规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已告诉又撤回告诉的;
    E、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F、其他法律,法令规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
    (2)酌定不起诉:
    A、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处罚情形;
    B、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C、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犯罪;
    D、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
    二、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
    (一)审阅案件材料,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
    (三)听取被害人意见,
    (四)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
    (五)补充侦查。
    提起公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按照普通程序向人法院提起公诉,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
    不起诉的种类和条件:法定不起诉:又称为绝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对于案件有一个法定不起诉还有酌定不起诉的内容,法定的不起诉涉及到多种情形,包括,实施的行为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行为的,或者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等情形,还有一个酌定为不起诉的情形,比如因为正当防卫等实施的行为的。
    刑事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是什么
    关于刑事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是什么的法律问题,
    一、刑事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是什么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在确认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时,还必须在其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动机和目的、手段、危害后果等情节以及一贯表现进行综合考虑,在确实认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更为有利时,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已经构成犯罪。
    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以下是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近些年来犯罪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重大犯罪上升尤为突出。我们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重大犯罪上,因此,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及时果断的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花大力气办好大案要案。
    相关内容: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分别是什么?
    起诉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开端,起诉要符合哪些条件?刑事诉讼中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几种情形,那么分别的情形是什么?本文对刑事诉讼起诉环节作了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一、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几种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为了便于记忆,有以下记忆方法:
    1、在国外受过刑事处罚。
    2、聋哑人、盲人。
    3、自首、重大立功。
    4、从犯、胁从犯。
    5、预备,中止犯。
    6、防卫过当、紧急避险。
    证据不足不起诉(体现存疑不起诉,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 没有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不能直接适用。
    具有以下情形: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 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自诉的三种类型:
    (1)告诉才处理案件(绝对自诉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相对自诉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酌定不起诉的具体情形都有哪些
    关于酌定不起诉的具体情形都有哪些的法律问题,
    一、酌定不起诉的具体情形都有哪些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在确认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时,还必须在其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动机和目的、手段、危害后果等情节以及一贯表现进行综合考虑,在确实认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更为有利时,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已经构成犯罪。
    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以下是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近些年来犯罪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重大犯罪上升尤为突出。我们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重大犯罪上,因此,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及时果断的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花大力气办好大案要案。
    相关内容: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之合理是否可行
    一、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之合理是否可行
    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是可行的。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
    二、存疑不诉不予赔偿的观点
    “存疑不诉不予赔偿”的观点,不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存疑不诉”往往是疑而不诉,把犯罪嫌疑人长期挂起来,一年、两年、数年,甚至可能是一辈子。这样就从根本上剥夺了被不起诉人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有人担心存疑不起诉的案件如果赔偿了,将来又发现了新的证据,需要重新提起公诉判决其有罪那不就成了错赔(错案)了吗?其实不然,即使赔偿了,将来又判决其有罪,则依法撤消原赔偿决定,收回赔偿金,并不存在错案的问题。且从司法实践来看此类情况极少。对此法律之所以作出无罪推定,是在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中权衡利弊而作出的一种选择。若对被不起诉的人不给予国家赔偿,事实上还是把被不起诉人看成有罪,还没有真正把无罪推定的精神贯彻到底,这样既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精神。
    当我们的权利等等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进行维权。那么想要在法律讲堂上面获得有利的条件,就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才能让案件向我们预期的方向进行发展。对于熟悉法律条例法人员来说,这也是最为基本的案件审理前的准备。
    可以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是什么
    关于可以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是什么的法律问题,
    一、可以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是什么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在确认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时,还必须在其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动机和目的、手段、危害后果等情节以及一贯表现进行综合考虑,在确实认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更为有利时,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已经构成犯罪。
    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以下是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近些年来犯罪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重大犯罪上升尤为突出。我们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重大犯罪上,因此,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及时果断的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花大力气办好大案要案。
    相关内容: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分别是什么?
    起诉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开端,起诉要符合哪些条件?刑事诉讼中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几种情形,那么分别的情形是什么?本文对刑事诉讼起诉环节作了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一、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几种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为了便于记忆,有以下记忆方法:
    1、在国外受过刑事处罚。
    2、聋哑人、盲人。
    3、自首、重大立功。
    4、从犯、胁从犯。
    5、预备,中止犯。
    6、防卫过当、紧急避险。
    证据不足不起诉(体现存疑不起诉,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 没有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不能直接适用。
    具有以下情形: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 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自诉的三种类型:
    (1)告诉才处理案件(绝对自诉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相对自诉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该内容由 王若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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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