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注意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不服责任认定的救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构为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事故报警后,首先要现场调查、取证,【然后】对涉案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速度、痕迹、物品甚至是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检验和鉴定期间】,出于鉴定需要,一般会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扣押期限截止至鉴定报告出具后的5日内最后,根据上述证据及相应鉴定报告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交通事故的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发生】或【被】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故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也具有管辖权。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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