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紧急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时,兄弟作为见证人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下人员不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其中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订立口头遗嘱时亲兄弟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故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