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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口头遗嘱见证人是子女可以吗
释义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不可以是子女。
    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一、立口头遗嘱只有亲人在场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亲人都与遗嘱继承有利益关系,一般情况下不可以。
    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父母的房子不给子女住合法吗
    可以。1、父母生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的情形下,可以就其个人财产进行处置,指定遗产继承人,该指定继承人可以是子女之中的一人或几人,也可以是其他公民或法人。更可以将个人财产,在其去世之后,捐赠给国家。2、遗嘱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可以自书遗嘱,经立遗嘱人本人签字,写上年、月、日,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经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字,附年、月、日。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危及情形下,可以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危及的情形消除后,应进行自书或代书遗嘱,之前所立口头遗嘱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所立遗嘱的见证人。
    三、继承顺位关系是什么
    继承顺位关系是:
    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能被继承的遗产有: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3、国有资源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
    5、宅基地使用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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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0: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