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包括: 1、财产继承、捐赠、遗赠证明的,按照收益20万元以下的百分之一点二; 2、超过20万元但50万元以下的,按百分之一点二收取公证费; 3、超过50万元但500万元以下的,按百分之零点八收取; 4、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百分之零点五; 5、超过1000万元的为百分之零点一。 一、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二、办理继承公证的流程如下: 1、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3、承办公证员在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办理公证。 综上所述,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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