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船需要考什么证 |
释义 | 上船需要的证件如下: 1、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如果您持有旧版基本安全,参加补差后就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证书,如果您是新船员,请在培训考试通过后申请; 2、保安两小证:保安两小证是新规则下的新项目。目前还没有保安两小证的船员朋友抓紧参加培训考试哦,通过后记得申请发证。好消息是保安两小证一经换发长期有效,不需要再次换证。 船员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 船员证书核发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并在船舶登记簿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船舶名称、船舶呼号; (二)船籍港和登记号码、登记标志; (三)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四)船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日期; (五)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 (六)船舶建造商名称、建造日期和建造地点; (七)船舶价值、船体材料和船舶主要技术数据; (八)船舶的曾用名、原船籍港以及原船舶登记的注销或者中止的日期; (九)船舶为数人共有的,还应当载明船舶共有人的共有情况; (十)船舶所有人不实际使用和控制船舶的,还应当载明光船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十一)船舶已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载明船舶抵押权的设定情况。 船舶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船舶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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