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一方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如果没有专门的约定,婚内任一方取得的工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平均分割。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另一方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如何构成离婚呢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时工资怎么分配 在离婚案件中,工资在财产中占有很重要的比例。离婚时工资分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一方婚前获得的工资或者婚前付出了劳动,婚后获得的工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其他约定,原则上双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第三、婚内付出了劳动,离婚后才发放的工资,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四、离婚后双方的工资,属于各自所有;第五、有书面的婚前或者婚内财产约定,如果约定基于平等自愿签订,并且合法有效,那么按照约定的协议履行。要注意的是,离婚时,不能把对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工资累计后要求分割,因为工资通常是日常生活开支使用,不是固定存放在那不变的,所以,离婚时通常法院只处理当前的余额,当然,如果离婚前把工资卡内的存款大额转移了,并且证明不了合理去向和用于夫妻共同性事务,那就得向对方支付补偿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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