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鉴定机构出庭费用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鉴定机构出庭费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更偏向由鉴定申请的当事人预先支付,由败诉方负担。鉴定人出庭所需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属于诉讼费用范畴,应由原告方预付,法院可以代收,并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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