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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登记错名字变成曾用名怎么办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当事人可以出示相关依据,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更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是公民依法办理姓名变更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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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9: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