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证合同中的保证期间和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需双方约定。如果在约定期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可免除责任。如果未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则债权人可在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双方当事人应约定保证方式并计算保证期间。如果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如保证合同中未约定担保人的责任期限,债权人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六个月内自主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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