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发给个人,单位没有权利扣除,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但是在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间,单位是有权拒绝支付工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依法生育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