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发性硬化症是否在投保时需进行告知?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患有多发性硬化症的情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已知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利解除合同。 2.《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保险人不得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项无关的材料或者信息。 3.《保险合同法》第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在合同成立前未提出异议的,不得以未知或者虚假情况为由解除合同。 4.《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疾病史,否则,保险人有权利拒绝给付医疗保险金。 因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需如实告知患有多发性硬化症的情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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