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如何处理 |
释义 | 房屋销售合同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合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一、违反合同需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违反合同需要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应该怎么样办 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该这样办: 1、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另一方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有别的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付款期届满前,应付款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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