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直系亲属是否可以代替直系亲属在手术文件上签字? |
释义 | 手术签字的主旨是非直系亲属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代替患者签字。手术同意书具有双方法律行为的效力,明确了医方和患者的权利义务,医方有权实施手术并提供治疗服务,患者有权接受手术服务并承担手术风险。手术同意书隐含了患者愿意承担手术风险的默示,但具体的风险分配不能直接从同意书中推断。 法律分析 一、手术签字非直系亲属可以签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本是由做手术的签字是由患者或者直系亲属签字的,但在紧急的情况下,非直系亲属也可以签字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的特殊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手术同意书有什么效力 1、手术同意书不仅有患者的同意,还包含着医师的告知,是双方法律行为。 2、是否手术取决于患者的自愿,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 3、在医患之间设定了权利义务。 医方的权利义务:医方依据同意书享有在患者身体上实施手术的权利。同时,医方也负有提供手术治疗服务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实际上是相同的,因为在患者身体上实施医疗行为既是医方的一项权利,又是一项义务。 患者的权利义务:患者一旦签字同意,就享有接受手术服务的权利,提供身体进行手术、支付手术费用、承担手术风险的义务。 手术同意书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具有隐形性和默示性的特点,手术风险由谁承担不能直接从手术同意书中得出,但从条款中可以推断出来,医方告知患者应当手术,但手术有风险,患者同意手术,就意味着默认愿意承担手术风险,这是一种不言自明的表述。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手术签字原本是由患者或直系亲属签字的,但在紧急情况下,非直系亲属也可以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手术同意书具有双方的权利义务,医方有权在患者身体上实施手术,同时也有提供手术治疗服务的义务;患者则享有接受手术服务的权利,同时承担手术风险的义务。手术同意书设定的权利义务具有隐形性和默示性的特点,患者同意手术即默认愿意承担手术风险。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第二十条 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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