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一年彩礼返还的法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
释义 | 同居一年未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可要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支持;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也可返还,但需离婚为条件。法律对同居一年彩礼返还进行了如下规定: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另外,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况还包括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这两种情况需要以离婚为前提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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