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抵押人,借款人,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如果是最高额抵押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一、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说简单点,抵押不需要转移抵押物,质押需要转移抵押物。比如,我们常见的押证押车贷款就属于质押贷款,而押证不押车贷款就属于抵押贷款; 2、标的物不同: (1)抵押:用于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如房产、汽车等等; (2)质押:用于质押的通常为动产,比如不动产证、权利证、有价证券等等; 3、成立要件不同: (1)抵押:抵押中抵押物可不转移占有,但需办理抵押登记; (2)质押:质押中质押物需要转移占有,但不需要办理登记; 4、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1)抵押:抵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 (2)质押: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5、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大多是直接变卖; 6、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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