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领结婚证三个月,离婚时彩礼能返还吗? |
释义 | 领过结婚证三个月内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男方才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离婚后嫁妆的归属视乎嫁妆给付的时间和结婚登记的时间,如果是领证前给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否退还彩礼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满足彩礼返还条件可要求退还或按比例退还。 法律分析 一、领过结婚证三个月离婚彩礼退吗 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退还彩礼,就彩礼的返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如果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包括女方家庭实际接受彩礼的亲属)返还彩礼;否则,彩礼在离婚时不予返还。当然,如果女方自愿返还,则不受此限。 二、离婚后嫁妆能不能退 由于女方陪嫁的嫁妆,与男方给付的彩礼,在法律上并不是同一属性,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则应理解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判断嫁妆的性质,还是要根据嫁妆给付的时间和登记结婚的时间进行认定。如果是“领证”之前给的,嫁妆应当作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带走;否则,从法律上说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当然,如果双方按照民间的习俗或协商一致,在离婚时各自退回彩礼和嫁妆;或者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彩礼和嫁妆的性质和返还事项另有书面约定,法律也不会加以干涉。 男女离婚的时候是否要进行退回彩礼,具体还是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来判断。看是否满足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如果满足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可以是可以依法要求对方退回。或者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请求按比例退还,这种比较容易得到支持。 结语 退还彩礼的条件已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形。符合条件的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女方自愿返还不受限制。嫁妆与彩礼在法律上有不同属性,视时间和结婚登记情况而定。离婚时是否退还彩礼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满足条件可依法要求退还,或向法院请求按比例退还,这通常会得到支持。双方也可根据习俗或书面约定自行协商退还事宜,法律不会干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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