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跟公司签了三年合同,提前走要赔钱吗? |
释义 | 跟公司签了三年合同,提前走的不需要赔钱,但是要经过合法的程序,即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一般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或者与公司协商一致才能离职。您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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