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律师分析: 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最好在月头提出辞职申请,公司也好终止下个月社保。 2、如果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而且在双方约定的服务区内辞职的,那么按培训费来支付违约金。 3、提出辞职,就直接离开公司,经公司通知,仍然不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可以下开除决定,而且上报劳动行政部门,那么会影响劳动者后期找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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