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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中的权利限制有哪些?
释义
    离婚限制条件: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原告在六个月内不能提起离婚诉讼;非现役军人一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除非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
    法律分析
    不能使用诉讼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或法院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原离婚诉讼的被告,则不受此限。
    (3)现役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非现役军人一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公平的划分。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原则、协议原则和补偿原则。具体分割方式包括:协商分割、司法裁定和仲裁裁决。在协商分割中,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制定财产分割方案;司法裁定是指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割;仲裁裁决是指通过仲裁机构对财产分割进行裁决。财产分割的具体步骤包括: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评估财产价值、协商或通过法院裁定确定分割比例、执行财产分割。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双方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婚诉讼中,需遵守不同情形下的离婚限制。女方怀孕期、分娩后一年及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原告撤诉且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不得再提离婚。现役军人无重大过错,非现役军人不得提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协议和补偿原则,可通过协商、法院裁定或仲裁裁决进行。在分割过程中,双方应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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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7: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