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关于该条中的“收买”行为是指行为人用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作为被拐卖儿童的代价,然后将儿童归自己支配;关于该条中“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本案中的冯某虽然想要购买一个孩子当做自己的亲生孩子来抚养,但是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了收买被拐卖儿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