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的清算步骤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的清算步骤: 1、先成立清算组。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强制解散的,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指定; 2、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公司未完成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剩余财产的分配;等等;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在60日内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讨论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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